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
请明确报考专业后填报,我院只接受报考一个志愿。
网报时间:2020年10月14日12:00至2020年12月4日12:00。
网报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学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后,请于2020年12月11日12:00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大学海淀区海淀路52号王克桢楼11楼1109室)寄(送)达以下所有申请资料,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 北京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在首页填写一位意向导师;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
①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2017年1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② TOEFL成绩90分(含)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③ GRE成绩310分(含)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④ WSK(PETS 5)成绩各项均合格(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⑤ 国家英语六级成绩430分(含)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⑥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成绩合格(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⑦ 雅思(A类)成绩6.5分(含)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⑧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6年9月1日后获得)。
考生须提交上述英语水平证明之一,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三、选拔方式
1、初审
根据申请人的材料,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
2、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底或4月初。请登录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官网查看招生过程中的通知及公示。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面试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机制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考核标准。成立由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专家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和考核,并提交考核结果,经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接受学校博士生招生监督组的全程监督和指导。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申请人可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事项按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请确认好意向导师的招生专业后报考相应专业。
3、招生说明的内容均由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4、若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七、招生咨询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网址:http://www.psy.pku.edu.cn/ 。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3559。
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2020年9月28日
2020-10-01